应急管理局关于加油站内设置汽车充电桩的安全管理有关要求

时间: 2024-05-17 12:44:15 |   作者: jrs直播低调看直播

  充电站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,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毗邻时,应符合《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

  2.电动汽车充电桩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,排队充电的车辆应在专用停车位内等候,不得阻塞通道,不得影响加油作业及加油车辆出入。

  3.设置电动汽车充电站的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设立独立的出入口,充电车位应方便出入,并按照《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》(GB50966-2014)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。

  充电桩及其配套用于充电的停车位,按照散发火花地点考虑与加油站内工艺设备的安全间距,今后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》(GB50156)经修订有专对于充电桩间距要求的,从其要求执行。

  1.参照《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》(XF/T3004-2020)的规定,加油站内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不应超过2台。

  2.加油站内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超越2台的,应严格按照《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》(GB 50966-2014)的要求建设,并结合加油站规模、车流量等因素设定。

  3.新建充电桩的数量规模应满足负荷核算,若现有设备供电能力不够时应增加线路或变压器容量。

  1.充电桩必须由加油站自主运营,不得采取承包、出租等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运营权及管理权。

  2.充电桩的布局设计应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做设计,确保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。

  3.加油站设置充电桩后,要逐步完善加油车辆和充电车辆的路线规划,确保加油车辆、充电车辆的司机乘客有清晰的应急疏散通道,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。

  4.充电桩应从专业生产的供应商采购,由拥有相对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安装、调试,按照有关国家、行业标准和生产商的要求做维护保养。

  5.充电站要安排专人管理,根据实际的需求增加相应安全管理人员,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、安全操作规程、运行维护制度,对加油站员工做安全教育培训,确保发生不正常的情况时能及时有效采取应急措施。

  (一)在现有加油站内设置充电桩,应符合有关建设管理条件方可开工建设,加油站应作为充电桩的建设主体,按照市发改部门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管理的要求投资建设,根据新建、改造增设等不一样的真实的情况,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,办理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审批手续。

  (二)新增充电桩免于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。充电设施建成验收后、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前,加油站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,重新对本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一次现状安全评价,评价结论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、国家标准规范的,且不影响加油站安全生产条件的,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并备案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

  1.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》(GB50156);2.《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》(GB50966);3.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67);4.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业规程》(DBJ/T15-150-2018);5.《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》(GB/T51313);6.《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(GB 50058-2014);7.《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》(XF/T3004-2020)。(二)后续若有调整或新颁布与加油站内设置汽车充电桩相关的技术规范,且与本文存在矛盾的,按最新标准执行。